青年文明号
关于深入开展2015年新一批
闽卫明办〔2015〕4号
关于深入开展2015年新一批
省级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文明办:
根据福建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深入开展2015年新一批省级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的通知》(闽青号组〔2015〕5号)和《关于转发开展“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的通知》(闽青号组〔2015〕4号)精神,为引导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广大青年和青年集体积极投身青年文明号“四个一流”创建实践,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新一批省级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争创条件
1.获得市(省直)级称号1年以上的市(省直)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2.2013年以前(含2013年)表彰的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二、争创步骤
1.推荐申报
新一批省级青年文明号的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创建的方式。各地各单位按照《福建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集体申报、资格审查和情况初检等步骤,确定1个参与新一批省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并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申报表(见附件2,需一式三份,经相关单位审核盖章)和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于6月15日前连同电子版报省卫生计生委文明办。
2.深入创建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的通知》(青文字〔2015〕1号,见附件3)要求,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于6月25日前将《“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项目成果推荐表》、《“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项目成果汇总表》报省卫生计生委文明办,各成果的文化作品可通过光盘等形式邮寄,或上传至360云盘的“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文件夹。各地各单位推荐“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项目成果情况将作为行业系统推荐申报2015年新一批省级青年文明号的重要依据。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将择期举办省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资格培训班,进一步规范工作、交流成果、提高水平。
3.考评验收
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将组织成立创建工作检查组,依据省级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对争创集体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召开评审会,确定省级青年文明号候选名单。
4.公示命名
通过网络公告等形式,对评审会确定的候选名单进行公示。省组委会根据评审会的考评意见及公示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命名符合要求的集体为“2016年-2018年福建省青年文明号”。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组织,从严把关,做好新一批省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的推荐工作。要结合各行业中心工作,有计划地指导和推动争创集体开展创建工作。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应指定一名创建工作联络员,并于
2.各争创集体要在行业系统文明办、团组织和属地团委的指导下,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形成氛围,高标准开展争创活动。要通过争创活动进一步激发青年集体活力、增强青年集体凝聚力、展示青年集体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加强创建集体的积极性,经考评验收,省组委会将授予创建成果突出的集体负责人“福建省青年文明号优秀号长”称号。
联系人:陈晓芩,电 话:0591-87856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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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
邮 编:350003
附件:1. 2015年新一批省级青年文明号推荐汇总表
2.2015年新一批省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3.《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的通知》(青文字〔2015〕1号)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文明办(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