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
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一次性告知
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一次性告知
1、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信用社办理业务须知
一、开户
1、首次开户
①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参保人员是儿童、少年等未成年人没有有效身份证的,开户时需提供户口簿和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在开户的信用社网点填写开户申请书,签定帐户管理协议;
③在开户的信用社网点签定《委托银行代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协议书》。
2、已有信用社存折(卡),可以不另开户
①提供已开户的存折(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在开户的信用社网点签定《委托银行代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协议书》。
二、挂失:存款人因密码忘记、存折(卡)丢失等需要办理挂失。
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开户网点柜面办理书面挂失,可以拨打电话通过96336客户热线进行口头挂失。口头挂失有效期为5天,必须在5日之内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否则挂失不再有效。
三、参保人员可在延平区农村信用社任一网点开立个人存款结算账户,也可在延平区、全省各信用社营业网点办理通存、通兑业务。
2 城镇居民参保须知
未参保的城镇居民填写参保表格并提供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的街道(乡镇)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所需材料:1寸近期免冠彩照三张;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由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在参保表格上盖章准认。
缴费方式: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代扣次年医保费,正常参保人员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在存折中足额存入次年保费。参保居民首次缴费时至农村信用社办理存折并签订《委托银行代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协议书》。
新参保居民首次缴费应将当年及次年的保费(6月30日前参保的,只缴纳当年的保费,次年保费由银行代扣)存入医保中心基金收入帐户,凭银行缴款单及《委托银行代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协议书》,到街道(乡镇)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医保卡工本费(医保卡工本费不得存入基金收入帐户)。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